數據顯示,截至2025年底,北京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突破700萬輛。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期對《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(guī)定》進行了修訂,修訂后的新規(guī)已于5月1日起實施。
過戶交易后三十日內應辦理轉讓登記
新修訂的《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(guī)定》明確:
已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,所有權發(fā)生轉讓的,應當自電動自行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各區(qū)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非機動車登記站申請轉讓登記。
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,所有人住所地、聯(lián)系方式變更的,也需要在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后三十日內,辦理變更備案。
同時,已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遺失、滅失、損毀、退車或不再使用的,所有人應當申請注銷登記。

需要特別提醒車主的是,根據新規(guī),不管是進行變更、轉讓還是注銷登記,都需要先將該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。
行駛證、號牌有效期滿后可申請延期一年
新修訂的《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對電動自行車行駛證、號牌實施十年有效期管理,期滿可以申請延用。因此,此次在修訂《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(guī)定》時,也增加了相應的內容。
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民警 榮茜:辦理延用申請的時候需要現(xiàn)場交驗車輛,與登記信息進行比對,所有的車輛重要參數與登記時保持一致的,沒有拼改裝情形的,就可以辦理延用登記。延用登記有效期是一年,有效期到了可以繼續(xù)申請延用。

民警提醒,2016年8月31日前在北京登記的電動自行車,根據新規(guī)如需繼續(xù)上道路行駛的,車輛所有人應在今年8月31日前申請延用登記。如未在規(guī)定期限內申請延用登記,公安交管部門將按照新規(guī)注銷該車的行駛證和號牌。
變更顏色更換電動機等 應進行登記
此外,新修訂的《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(guī)定》對于電動自行車變更顏色、更換電動機等如何登記,也作出了明確規(guī)定。
為了滿足市民對車輛外觀的個性化需求和降低市民的用車成本,新規(guī)增加變更車身顏色、更換同產品型號電動機和車架的條款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在您對自己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以上變更后的三十日內,務必到公安交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,同時現(xiàn)場交驗車輛。
來源:央視新聞客戶端
編輯:王譽林 張萌
一審:賈春毅
二審:孫瑞永
三審:王桂林














